林松茂 人道主義
公司成立的首要工作,當然是確立組織架構,再為各個職缺尋找合適的人選。
參考2000年TSMC公開說明書中的組織架構(備註一),設計出一個適合一般公司的架構。這個架構較特別的地方在於,把一般公司的行政部門中的總務工作與資材合併,並且加上資管(MIS)成為企業資源單位,負責公司的一切有形資產。而有關公司所有員工的相關事宜,則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。
1.組織結構
2.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
總經理 綜理全公司業務,訂定營運目標及經營方針,並領導部屬達成公司營運目標。
生產營運 負責全公司產品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、新廠設計與建廠業務、規劃與推動作業標準化及廠務、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等業務。
企業資源 領導資材、製造資訊技術、資訊建構、電子商務、經營資訊系統專案及風險管理部。負責全公司之自動化及資訊系統技術發展、採購、物料管理、廠區安全維護,以及風險管理等業務。
財務會計 負責全公司財務資金規劃及調度、建立及維護有關會計管理等業務。
法務智權 領導公司合約暨智慧財產、公司法務及公共關係部。負責全公司法律、專利及公共關係業務,及代表公司對外發言。
市場行銷 負責產品銷售、市場資訊分析與開拓,研擬並執行行銷計劃及客戶服務等業務。
研究發展 負責全公司之製造技術研發業務。
人力資源 領導招募暨任用部、薪資暨福利部、學習暨發展部、員工關係部、人力資源資訊系統專案、組織發展專案及各廠區人力資源部。負責全公司之人力資源業務。
品質暨可靠性 領導品質保證處、品質系統管理處、可靠性暨故障分析處。負責全公司之品質相關業務。
內部稽核 以獨立客觀之立場確認公司各項作業並評估改善風險管理、內部控制及監督過程的有效性,同時提供諮詢,以改善組織作業及其附加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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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一: 2000年TSMC公司組織
(一)組織系統
1.組織結構
2.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
總經理 綜理全公司業務,訂定營運目標及經營方針,並領導部屬達成公司營運目標。
營運執行副總經理 領導全公司各晶圓廠及新廠規劃暨技術移轉處、製造企劃處、工業工程暨營運效率處。負責全公司晶圓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、新廠設計與建廠業務、規劃與推動作業標準化等業務。
北廠區副總經理 領導北廠區晶圓廠(含晶圓一廠、二廠、五廠)、產品保證暨測試服務處、構裝及測試服務處及工安環保部。負責廠區之晶圓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,以及廠務、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等業務。
南廠區副總經理 領導南廠區晶圓廠(含晶圓三廠、四廠)、產品保證暨測試服務處
、新技術工程處及工安環保部。負責廠區之晶圓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,以及廠務、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等業務。
台南廠區副總經理 領導台南廠區晶圓廠及300MM計劃專案。負責廠區之晶圓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,以及廠務、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等業務。
七廠區副總經理 領導七廠區晶圓廠、產品保證暨測試服務處、工安環保部及廠務部。負責廠區之晶圓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,以及廠務、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等業務。
八廠區副總經理 領導八廠區晶圓廠產品保證暨測試服務處、工安環保部及廠務部。負責廠區之晶圓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,以及廠務、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等業務。
企業發展資深副總經理 領導資材處、製造資訊技術處、資訊建構處、電子商務處、經營資訊系統專案及風險管理部。負責全公司之自動化及資訊系統技術發展、採購、物料管理、廠區安全維護,以及風險管理等業務。
財務資深副總經理領導財務處、會計處。負責全公司財務資金規劃及調度、建立及維護有關會計管理等業務。
法務資深副總經理
暨公司發言人領導公司合約暨智慧財產處、公司法務部及公共關係部。負責全公司法律、專利及公共關係業務,並擔任董事會秘書及代表公司對外發言。
全球市場暨行銷資深副總經理 領導市場企劃、事業運作、北美子公司、歐洲子公司、日本子公司、亞洲市場暨技術服務處。負責產品銷售、設計服務、國際市場資訊分析與開拓,研擬並執行行銷計劃及客戶服務等業務。
董事長特別助理 綜理董事長交辦之特定業務。
研究發展副總經理 領導記憶體技術發展處、邏輯技術發展處、先進模組技術發展處、電子束作業處、元件暨電路工程部。負責全公司之製造技術研發、光罩研發及製造業務。
市場企劃副總經理 領導邏輯技術產品行銷處、特殊技術產品行銷處、嵌入式非揮發性記憶體產品行銷處、先進技術產品行銷處、設計服務行銷專案、行銷策略規劃處、行銷研究部。負責設計服務及市場行銷業務。
人力資源副總經理 領導招募暨任用部、薪資暨福利部、學習暨發展部、員工關係部、人力資源資訊系統專案、組織發展專案及各廠區人力資源部。負責全公司之人力資源業務。
品質暨可靠性副總經理 領導品質保證處、品質系統管理處、可靠性暨故障分析處及台南廠區Q&R部。負責全公司之品質相關業務。
內部稽核 以獨立客觀之立場確認公司各項作業並評估改善風險管理、內部控制及監督過程的有效性,同時提供諮詢,以改善組織作業及其附加價值。
公司成立的首要工作,當然是確立組織架構,再為各個職缺尋找合適的人選。
參考2000年TSMC公開說明書中的組織架構(備註一),設計出一個適合一般公司的架構。這個架構較特別的地方在於,把一般公司的行政部門中的總務工作與資材合併,並且加上資管(MIS)成為企業資源單位,負責公司的一切有形資產。而有關公司所有員工的相關事宜,則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。
1.組織結構
2.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
總經理 綜理全公司業務,訂定營運目標及經營方針,並領導部屬達成公司營運目標。
生產營運 負責全公司產品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、新廠設計與建廠業務、規劃與推動作業標準化及廠務、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等業務。
企業資源 領導資材、製造資訊技術、資訊建構、電子商務、經營資訊系統專案及風險管理部。負責全公司之自動化及資訊系統技術發展、採購、物料管理、廠區安全維護,以及風險管理等業務。
財務會計 負責全公司財務資金規劃及調度、建立及維護有關會計管理等業務。
法務智權 領導公司合約暨智慧財產、公司法務及公共關係部。負責全公司法律、專利及公共關係業務,及代表公司對外發言。
市場行銷 負責產品銷售、市場資訊分析與開拓,研擬並執行行銷計劃及客戶服務等業務。
研究發展 負責全公司之製造技術研發業務。
人力資源 領導招募暨任用部、薪資暨福利部、學習暨發展部、員工關係部、人力資源資訊系統專案、組織發展專案及各廠區人力資源部。負責全公司之人力資源業務。
品質暨可靠性 領導品質保證處、品質系統管理處、可靠性暨故障分析處。負責全公司之品質相關業務。
內部稽核 以獨立客觀之立場確認公司各項作業並評估改善風險管理、內部控制及監督過程的有效性,同時提供諮詢,以改善組織作業及其附加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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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一: 2000年TSMC公司組織
(一)組織系統
1.組織結構
2.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
總經理 綜理全公司業務,訂定營運目標及經營方針,並領導部屬達成公司營運目標。
營運執行副總經理 領導全公司各晶圓廠及新廠規劃暨技術移轉處、製造企劃處、工業工程暨營運效率處。負責全公司晶圓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、新廠設計與建廠業務、規劃與推動作業標準化等業務。
北廠區副總經理 領導北廠區晶圓廠(含晶圓一廠、二廠、五廠)、產品保證暨測試服務處、構裝及測試服務處及工安環保部。負責廠區之晶圓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,以及廠務、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等業務。
南廠區副總經理 領導南廠區晶圓廠(含晶圓三廠、四廠)、產品保證暨測試服務處
、新技術工程處及工安環保部。負責廠區之晶圓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,以及廠務、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等業務。
台南廠區副總經理 領導台南廠區晶圓廠及300MM計劃專案。負責廠區之晶圓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,以及廠務、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等業務。
七廠區副總經理 領導七廠區晶圓廠、產品保證暨測試服務處、工安環保部及廠務部。負責廠區之晶圓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,以及廠務、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等業務。
八廠區副總經理 領導八廠區晶圓廠產品保證暨測試服務處、工安環保部及廠務部。負責廠區之晶圓生產及相關工程業務,以及廠務、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等業務。
企業發展資深副總經理 領導資材處、製造資訊技術處、資訊建構處、電子商務處、經營資訊系統專案及風險管理部。負責全公司之自動化及資訊系統技術發展、採購、物料管理、廠區安全維護,以及風險管理等業務。
財務資深副總經理領導財務處、會計處。負責全公司財務資金規劃及調度、建立及維護有關會計管理等業務。
法務資深副總經理
暨公司發言人領導公司合約暨智慧財產處、公司法務部及公共關係部。負責全公司法律、專利及公共關係業務,並擔任董事會秘書及代表公司對外發言。
全球市場暨行銷資深副總經理 領導市場企劃、事業運作、北美子公司、歐洲子公司、日本子公司、亞洲市場暨技術服務處。負責產品銷售、設計服務、國際市場資訊分析與開拓,研擬並執行行銷計劃及客戶服務等業務。
董事長特別助理 綜理董事長交辦之特定業務。
研究發展副總經理 領導記憶體技術發展處、邏輯技術發展處、先進模組技術發展處、電子束作業處、元件暨電路工程部。負責全公司之製造技術研發、光罩研發及製造業務。
市場企劃副總經理 領導邏輯技術產品行銷處、特殊技術產品行銷處、嵌入式非揮發性記憶體產品行銷處、先進技術產品行銷處、設計服務行銷專案、行銷策略規劃處、行銷研究部。負責設計服務及市場行銷業務。
人力資源副總經理 領導招募暨任用部、薪資暨福利部、學習暨發展部、員工關係部、人力資源資訊系統專案、組織發展專案及各廠區人力資源部。負責全公司之人力資源業務。
品質暨可靠性副總經理 領導品質保證處、品質系統管理處、可靠性暨故障分析處及台南廠區Q&R部。負責全公司之品質相關業務。
內部稽核 以獨立客觀之立場確認公司各項作業並評估改善風險管理、內部控制及監督過程的有效性,同時提供諮詢,以改善組織作業及其附加價值。